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6-12-07 10:27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 139 号)及《2017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结合我校师资实际需求,现就 2017 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承德小学(原城区小学)位于顺德区北滘镇镇面(北滘镇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广东省南部,珠三角腹地,对外交通十分便利),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学校。学校创办于民国十年间,办学历史悠长,文化底蕴厚实。学校占地面积 53415 平方米,49 个教学班,学生 2400 多人,教师 110 人。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首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实验学校等,学校连续十五年被评为顺德区先进单位。
2015 年学校结合承德小学的校名,提出“承天之德 ,正己之行” 的“正行教育”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办学宗旨,把培养小学生优良的道德品行、学习品质、心理品格等三大核心素质作为“正行教育”的办学目标和育人方向,打造美行校园、立行德育、智行教学、雅行班级、同行家校等“五行”学校特色文化,从此迈上新征程。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5 年和 2016 年毕业生;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社会在职人员。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数学教师 1 名(有熟练计算机软件操作优先考虑)
体育教师 1 名(有田径专长优先考虑)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 1 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 35 岁以下(198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五)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 8 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
(七)其他条件:
1.参加应聘的 2017 年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 2015 年和 2016 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 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8 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 3 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 http://www.sdedu.net 网站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同时向学校递交纸质材料。考生只网上报名不提交纸质材料的,学校不进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16 年 12 月 14 日前完成。(逾期未到校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无提交处理)
(2)资格审查时间: 2016 年 12 月 21 日前完成。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合成路 100 号。联系人:郑老师,办公电话 0757-23273298 或 0757-26332207,邮编 528311)
2、提交招聘材料。(材料只需交复印件,提交时学校审核原件)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各1份。
(3)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 份、成绩单复印件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份。2015年和 2016年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1份。
(4)户口簿和身份证各 1 份。(其中户口簿要将首页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
(5)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1 份。
(二)面试工作。(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形式)。
1、初试,主要考察教师综合素质,不计入面试成绩,学校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推荐前若干名进入复试环节。
初试时间统一在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上午进行(8:30-11:30)。
初试地点:顺德区北滘镇承德小学一楼智能录播室。
2、复试,采用试讲(说课)、答辨、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进行,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 100 分,面试合格分为 70 分。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数学科复试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上午进行(8:30-11:00)。
体育科复试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下午进行(2:30-5:00)。
(三)推荐笔试人员。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 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四)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批,义务教育学校的经镇(街道)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区属学校的直接报区教育局审批。
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其他说明。
1.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计算)未办 6 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属于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承德小学。
顺德区北滘镇承德小学
2016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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