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11-20 15:24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 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4.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各招聘学校(单位)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1. 初试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 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试讲、试讲+技能测试的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或技能测试不足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的,视作放弃。
3. 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40%之和,总成绩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组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经贸学校、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宁波市古林职业高级中学的数学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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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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