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4-20 17:08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
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符合学历学位条件第①条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等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符合学历学位条件第①条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工作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附件3)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相关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成绩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八)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九)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前要求相关对象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择岗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工作需要,择岗时先由首批可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录用及待遇
1.办理录用手续。由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与可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递补。
2.待遇:工资和其他福利费参照事业编标准执行,“四险一金”按照国有企业标准缴纳,考核奖按事业编教师的50%发放。
四、其它事宜
(一)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本次由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教育局组织招聘,仅限于从事我市公办幼儿园(不含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古城中心幼儿园)幼儿教育岗位,脱离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幼儿教育岗位的人员其国企编制身份自动解除。
(二)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报考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对未达到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60分)的不予录用。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7月20日;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2日,其中非2023年毕业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2日;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2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境外学历专业和其他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可比照教育部相关目录中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择岗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录用教师在录用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考察、公示、择岗、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联系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311600,4001019018(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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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临海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
2、2023年临海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docx
3、任教证明 |
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临海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linhai.tzedu.net.cn/index.php?r=portal/content/view&sid=331082&id=15219294&lid=&contenti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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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台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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